学生事务
在校生学籍证明办理
在校学生在校证明办理程序:
一、方式一
1、持身份证到教务大厅437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在校证明并盖章。
二、方式二
1、教务大厅437学籍管理窗口登记;
2、16:00前登记的在校证明,16:00后凭学生证领取;16:00后登记的在校证明,第二日10:00点后凭学生证领取。
学生英文在校证明办理程序:
1、学生持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中文在校证明及自行翻译的英文在校证明(格式、内容与中文版一致),到国际教育学院进行英文在校证明核实并签字确认,再由教务处对国际教育签字确认的在校证明审核盖章。
2、教务处不出具任何英文在校证明,也不直接对任何英文在校证明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