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教务处机构设置
一、教学运行管理科
1.负责学校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2.负责编制学期校历和组织各二级学院编制总课表。
3.负责调、停、补课等日常教学事务管理。
4.负责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专升本选拔与管理、学生转专业管理、学生证发放与补办、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5.负责统筹校内各类考试组织与管理、学生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及其成绩记载、统计及认定工作。
6.负责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测试考务组织工作。
7.负责学生选课(含补选、退选)的组织与管理。
8.负责学校学位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的申报工作;完成与省学位办各类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对接、管理、协调工作。
9.协助处长统筹审核、统计每学期各学院教师任课情况、工作量(含非教学工作量)统计、认定工作。
10.负责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及运行等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学生培养管理科
1.协助处长根据学校的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提出制定教学计划要求和规定,负责组织协调与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
2.负责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因实际教学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教学计划的负责组织审定开课计划。
3.负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新生学习修读指南、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编印及发放工作。
4.负责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英语四、八级考务组织工作。
5.负责教材建设、教材征订、教材选用及费用核算等工作。
6.负责网络课程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和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工作。
7.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教务处内事务管理、工作通知、文件收发、处内物资设备管理以及对外交流等工作。
9.协助处长做好师范生教学技能与素养训练中心相关工作。
10.负责美育学校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科
1.协助处长负责学校新专业申报、备案的规划、论证工作。
2.负责各类各级教科研以及专业、课程等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结题、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修)订学校内部有关质量监控文件(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学校教学督察、教学督导、教学检查工作安排与组织(含听课、毕业设计检查、教学日常巡视等)以及二级学院教学目标考核、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等工作。
5.负责各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及教师评优、评奖工作。
7.负责《教师手册》、《成都文理学院教学简报》等编辑工作。
8.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教师教学质量综合测评、教师评学工作。
10.负责各类教学基层组织(含教研室、工作室、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实践教学管理科
1.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工作(含实习、见习、实训、毕业论文等)。
2.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学生竞赛组织工作。
3.协同各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协同图文信息中心,做好校内实验实训中心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5.负责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项目的评选、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教务处信息化建设工作(含实习管理系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7.负责核算各类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
8.负责实践及创新学分的申报、统计和审核工作。
9.负责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